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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保護法電子煙條款執法難點

台南武聖夜市裡,流動攤車的七彩燈管下,老闆娘邊煎鳥蛋邊偷瞄巡邏員警,壓在塑膠籃底下的“水果味補充包”總在收攤前賣最好。這種市井智慧與公權力的捉迷藏,正是台灣落實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電子煙條款最真實的寫照。從高雄苓雅區的補習班走廊到台中逢甲夜市的夾娃娃機店,執法者與業者的攻防戰比八點檔更曲折離奇。

電子煙的“變形蟲”本質讓稽查員頭痛欲裂,衛福部去年查獲的“香氛棒”補充包,外包裝印著薰衣草圖案,成分表卻藏著尼古丁鹽。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招數,讓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5條的“類菸品”定義像在打空氣。台中某國中老師更發現,學生把電子煙拆解成“霧化器+精油筆”分開攜帶,遇到檢查就裝傻說在玩水煙,氣得教官在朝會怒吼:“現在是在演《無間道》膩?”

校園周邊的灰色地帶比蚵仔煎的粉漿還難界定,台北市訂出200公尺禁售令,結果永康街商家把店面切成前後棟,櫃檯擺在201公尺處照樣賣。高雄某國小對面的文具店更絕,把電子煙偽裝成原子筆陳列,外殼印著“多功能學習器”,按鈕壓下去竟飄出西瓜霜涼氣。這種創意犯案模式,逼得教育局得開“電子煙辨識研習班”,教導職員從充電孔形狀分辨3C產品真偽。

網路販售的無國界特性讓稽查像在抓水母,蝦皮賣家把商品頁面做成“霧化器保養組”,買家得加LINE傳通關密語“我要喝珍奶”才看得到真貨。更扯的是IG賣家運用限時動態功能,每則商品資訊只存活59秒,稽查員截圖速度還得比高中生搶演唱會票快。刑事局去年破獲的跨境電商案,業者把尼古丁液分裝成“手搖飲濃縮包”從深圳進口,報關單上竟大剌剌寫著“五十嵐原料”,氣得關務署長在立法院拍桌:“當海關都塑膠做的?”

取證難度堪比證明媽祖托夢,台南某案開罰時,業者辯稱賣給未成年的是“維他命霧化器”,衛福部得搬出質譜儀檢測才驗出尼古丁代謝物。高雄更有店家在監視器鏡頭前演戲,客人掏身分證時故意手抖模糊焦點,事後翻拍畫面連刑事鑑識專家都搖頭。最經典是屏東某案,店家咬定買煙少年是“長得老成的28歲工程師”,直到警方調出國小畢業紀念冊才戳破謊言,這種荒謬劇碼每月都在各地派出所重播。

跨部會踢皮球戲碼演不膩,新北市某電子煙案爆發時,教育局推給衛生局,衛生局甩鍋給經發局,最後是環保局清潔隊員收垃圾時聞到薄荷味才破案。立法院預算會期更出現魔幻場景,衛福部說電子煙歸《藥事法》,財政部堅持算《菸酒稅法》,經濟部插嘴該用《商品標示法》,氣得召委摔資料大吼:“啊是當在玩大富翁逆?”

業者的法律攻防比八點檔編劇更有創意,桃園查獲的“零尼古丁”電子煙,成分表確實沒列,但實驗室驗出四氫大麻酚酸。台中某案開庭時,律師搬出《憲法》第22條保障“吸食愉悅感”的自由,法官當場回嗆:“按你這邏輯,安非他命也可以開專賣局?”更絕的是跨境電商玩法,業者把伺服器架在索馬利亞,商品從第三地轉運,檢調追查金流得突破五層人頭帳戶,辦案成本比查緝毒品還高。

社維法與兒少法的模糊地帶養出怪獸,彰化某宮廟慶典時,少年們邊抽SP2s電子煙邊鑽轎底,警方想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送辦卻被法官打槍“於法無據”。反觀台北市某案,國中生在捷運站口吸電子煙被依《兒少法》開罰,家長卻舉報警察違反《行政程序法》未告知緘默權,這種法律套娃戰術讓基層員警自嘲:“抓個電子煙要比考律師還用功。”

國際壓力與本土民意的拔河從未停歇,衛福部官員參加WHO視訊會議時,歐盟代表直接點名台灣校園周邊販售率超標,鏡頭這邊的科長只能猛灌青草茶降血壓。但回台南老家卻被轉作電子煙薄荷田的親戚嗆聲:“啊政府是要逼阮去種大麻逆?”這種裡外不是人的困境,讓政策修訂像在跳探戈,進一步退兩步還得閃鏡頭。

科技犯罪手法讓傳統執法工具變古董,刑事局去年首度查獲“區塊鏈販售”模式,買家用泰達幣支付後到指定超商貨櫃取貨,全程零接觸零現金。更先進的是AI客服系統,會自動偵測買家語意,未滿18歲就推播反詐騙宣導,成年人才顯示真價目,這種“智能過濾”比超商店員還機靈。辦案人員苦笑:“現在緝煙犬得改訓練聞藍芽訊號了。”

站在龍山寺前的電子煙禁售示範區,看著對街檳榔攤玻璃櫃下閃爍的七彩霧化器,這場法律與現實的落差處處可見。從立法院議場的修法攻防到夜市攤車的貓捉老鼠,從跨境電商的暗網交易到宮廟少年的吞雲吐霧,電子煙治理難題像面照妖鏡,映出台灣社會在傳統與現代、管制與自由的掙扎。或許就像大稻埕的百年老店,要找到新舊共存的平衡點,不能光靠修法猛開罰單,更得學會在霓虹燈與香火煙中看清世代差異的癥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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